各位網友大家好,本會部落格在各位的支持之下,已經日漸茁壯,而網友的回應也相當豐富,有詢問法律問題的、有債務問題的、甚至會幫本會加油打氣,當然也有針對本會的缺失提出建議的。這些回應,本會都非常重視,也非常樂意接受,因為在這些回應中,我們也看到了台灣的縮影,從各種的法律問題到過去不被重視的卡債問題,現在都一一浮現抬面。不過版主要跟大家說的是,由於大家的問題都有一定的難度,有時候無法立刻幫大家解答。更何況,部分網友的問題已屬於相當複雜的法律問題,無法以留言的方式解答,需要更進一步的諮詢,甚至申請法律扶助,或是有些問題很急迫,版主都認為應該立刻撥打電話到02-6632-8282到本會,卡債問題就應該打02-3322-6666預約卡債諮詢。尋求更進一步的協助。所以請各位網友,千萬不要為了等待回覆而耽誤,基金會的大門會一直為您打開。謝謝!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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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知報報  2009.08.22~08.25 【性別與救災 新聞】災區孕婦幼童 就醫免健保卡2009.08.25      立報                史倩玲            國民健康局指出,居住在災區的孕婦或兒童,如果健保IC卡、健康手冊遺失或毀損,可以直接就診,不需等到健保卡補發完成。國民健康局表示,災區民眾在補發健保IC卡期間,需接受孕婦產前檢查、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子宮頸抹片檢查、婦女乳房攝影檢查、兒童牙齒塗氟保健及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時,可比照中央健康保險局發布的「莫拉克颱風受災之民眾全民健保就醫協助方案」,由健保各特約醫療院所協助採用例外就醫程序的方式就診。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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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新聞原始內容請點選連結司法院積極規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各項配套措施公發布日:97.01.04發布單位:司法周刊摘  要:司法院積極規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各項配套措施 為因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將於97年4月11日開始施行,司法院刻正積極規劃各項配套措施,包含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等相關子法規皆已完成初稿研擬,各項當事人書狀、表格、法院函稿、裁定例稿亦陸續建置,另外並就司法事務官辦理消債條例相關事務之劃分已作成原則性之規劃決定,同時持續與銀行公會、台灣金服公司會談「前置債務協商機制之運作模式」、「擔任監督人或管理人之運作模式」,期能使新制順利推行。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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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ing第三場的演唱會,在新生南路上的女巫店舉行。九點中開場的活動,早在七點已經有人排在門口了。並不是要搶著買票(因為門票早已一掃而空),而是要搶位子。小小的女巫店,這天晚上被擠得水泄不通-一百四十個大學生、上班族、爸爸、媽媽、政治人物、還有原從都蘭來捧大哥哥場的年輕人-Suming點算了一下,有一半以上的人居然都不知道他是誰。那麼,是甚麼力量把這一百四十個人熱情的聚積起來了呢?轉載自:http://lovelytaiwan.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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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郭怡青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法規暨業務處主任)8月25日早上的東森新聞播報一名逃跑外勞遭逮捕的新聞。這位逃跑外勞「身上中了兩槍,仍然拖著跑了四公里遠,令人嘖嘖稱奇」、「員警被咬了一口…這位員警私下透露,還真怕感染愛滋病。」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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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6月06日蘋果日報租屋遭報拆可要求房東賠償已知是違建仍要租只能回收預繳款項【張家銘╱綜合報導】違建在台灣各地相當常見,若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租到違建,因租屋處遭報拆而被迫搬家,房客可要求房東無條件返還租金,並賠償相關損失。不過,因違建隨時都存在被拆的風險,專家建議,若非必要,應盡量避免租用違建。降低風險違建並無所謂的就地合法,中信房屋資深法務專員白宗益指出:「只要是違建就是違法,並沒有就地合法認定,違建沒被拆除,只表示目前這項違建沒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因此緩拆。」違建不會就地合法因此,當租屋租到違建時,還是很有可能因違建被拆而被迫搬遷,若是房客事先不知情,可向房東請求賠償。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陳世杰表示,租賃物屬違建遭拆除,為租賃物的重大瑕疵,房東無法再提供房客正常使用,因此,房客可要求房東返還押金並終止契約,同時還可向房東請求賠償與押金同數額的違約金,若房客因租賃物做營業用途而自費裝潢,相關成本也可要求房東賠償。至於房客若事先知悉租賃物為違建,在可預知風險情況下,仍與房東簽約租用,屆時租賃物若被報拆,房東可不負相關賠償責任;但房客若有預繳租金,房東仍應返還預繳的租金和押金。都市常有老舊公寓在頂樓加蓋後出租,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大樓或公寓的頂樓平台,屬於全體住戶所有,因此,頂樓違建實際上應屬於全體住戶,不過實務上,多為頂樓住戶在使用。頂樓加蓋問題較多要是其他住戶不同意讓頂樓住戶使用,即可能依《民法》第767條規定,訴請排除侵害,要求拆違建;此外,若頂樓遭使用於出租等營利用途,全體住戶還可以依《民法》第818條等規定,要求平分共有利益。若房客租用此類頂樓加蓋住宅,陳世杰指出,房客應要求房東出示和其他住戶簽訂頂樓專用證明,避免以後若房東與其他住戶發生專用權糾紛,自身權益將受到損害;由於違建均屬違法,隨時都存在被拆除的風險,若非必要,應盡量不要租用。常見違建種類◎頂樓加蓋◎陽台外推◎1樓外推◎室內改隔間◎室內挑高夾層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tmm_tai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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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湯文章一、案例:   小惠與小雯係多年好友,小惠從事代書業多年,小雯多年以來,買賣房子繳納土地增值稅、契稅,及辦理繼承繳納遺產稅等事情,都是委託小惠辦理。但近年來小雯投資股票失利,想要用她名下的土地向銀行借錢週轉,就將土地所有權狀、身分證及印鑑章都交給小惠,沒想到小惠近幾年來投資股票嚴重套牢,損失比小雯更慘重,已經被地下錢莊逼得走投無路,就把小雯的土地,以新台幣五百萬元,偷偷賣給了小震,並且辦好了土地所有權過戶登記。小雯等啊等,還是沒等到錢,就向小惠質問,小惠先說銀行還在審查,後來就躲起來,小雯向銀行查詢,銀行說沒有送件,小雯覺得事有蹊蹺,乃向地政事所務查詢,結果發現地被賣了。小雯非常生氣,竟被好友出賣,一狀告到法院,告小震占了她的土地。法院審理時,小震在法庭說:「代書跟我講是小雯託她賣地,而且他也看到了小雯土地的所有權狀及小雯的身分證和印鑑章,並且都付清買地的錢了。」小雯說:「她是要小惠用土地借錢,根本沒有委託小惠賣地。」結果法院判決小震合法占有土地,怎麼會這樣呢?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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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卡債遇上網路!法扶基金會網站突破200萬人今年平均每天3500人造訪不到一年時間網站瀏覽激增一百萬人,平均每天3500人造訪,法扶基金會網站成為卡債族每日必瀏覽平台;法律扶助基金會今日宣佈官方網站成立4年來已累積二百萬人次上站瀏覽,平均每天有1370人次上站尋求法律扶助相關資訊,自從去年底於各地密集召開消債條例說明會協助卡債族後,一年內網站瀏覽率成長58%,這也証明了法扶網站已漸漸成為多數有債務問題的卡債族們獲取法律扶助資訊每日必瀏覽的平台,也是唯一國內可以線上預約律師提供卡債諮詢服務的NGO網站。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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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蘭嶼孩子的彩色筆募集計劃轉載自:http://lovelytaiwan.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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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8月09日蘋果日報優良公寓大廈房價飆1成成交率高北市評選即起報名*點閱(1352)*【柯玥寧╱台北報導】一年一度的北市優良公寓大廈管理評選即日起開放報名。據統計,近年曾獲得優良公寓大廈管理的社區,不僅房價較鄰近社區高出近1成,購屋人也多鎖定曾得獎的社區,成交率相當高。專家表示,社區管理品質攸關房價水準,已成為近年民眾購屋的考慮因素。台北市建築管理處每年都會舉辦優良公寓大廈管理評選,台北市建築管理處表示,舉辦此評選活動,希望讓居民積極參與社區管理提升居住品質,每年都會與不同協辦單位合作,今年委由中華物業管理協會。曾多次協辦的崔媽媽基金會社會發展部主任郭寶珍說,北市、北縣及桃園都有優良公寓大廈管理評選活動,台北市除了綜合性獎項外,還有主題特色獎項評選。以北市水源路的「林口社區」為例,從1993年來,每年都參與評選活動,因為連年獲獎,包括綜合評比的獎項,及外觀維護等主題特色獎,還吸引香港大學物業管理系的學生跨海參訪。吸引醫師律師入住「林口社區」管委會委員呂民賓說,獲獎後最大的好處是,吸引許多醫師、律師及立委入住,整體住戶水準愈來愈高。21世紀不動產南門加盟店店長楊秉豐說,屋齡6年的林口社區目前行情40~45萬元,與水源路上的屋齡6~7年的大樓相比,每坪約高出3萬元,較同區段產品行情高出近1成;由於買方看屋後,普遍覺得社區整齊乾淨,成交率頗高。2009年台北市優良公寓大廈管理評選參加辦法◎報名期間:即起至8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主辦單位:台北市建築管理處◎協辦單位:中華物業管理協會◎詢問電話:(02)2768-3955#387潘先生◎活動網址:http://www.chpma.org◎活動對象:分為公寓大廈、商務大樓,符合以下條件者都可報名:˙大樓須成立管理組織,並經台北市政府依「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處理原則」已報備核准達6個月以上˙公寓大廈進駐率於2009年3月31日止達50%以上者(進駐率係指實際住戶數(含出租戶數)與總戶數之比率)˙非2008年度優良公寓大廈評選為第1名※資料來源:中華物業管理協會、《蘋果》採訪整理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tmm_tai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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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鑑民眾可能不甚瞭解自己債務問題是否適用消債條例,基金會特製作從協商狀況判斷後續處理之流程圖。PDF格式請點選此。(點選右鍵另存新檔)說明:近期出現有法院認為債務人縱於九五年協商機制達成一致性協商,但只要當初對金融機構有未被協商到之債務,即需再行前置協商的見解,雖尚未成為通盤見解,本流程圖雖未修改,然特說明之。更多有關曾參與九五年協商之適用問題,請見[重要]-消債條例常見問題41問(當中第三題:曾經參加九十五年協商的人可以適用嗎?)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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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用自己的歌聲作為夢想前進的力量,籌募台東都蘭部落Pakalungay傳統青少年教育及技藝訓練經費的SUMING,因為大家一路的支持與回應,在5月份於蘑菇、河岸留言、女巫店的演出,都是早早就售完的盛況。感謝所有來留言的人、幫忙宣傳的人、買票或買T恤的人,因為您們的參與,讓台灣好基金會的第一個”台灣好,夢想”,變得真實而好有力量。這個夢想,是我們一起完成的。  6月6日在河岸留言,真的是因為大家的熱情而順利誕生的加演演唱會。前幾場來站台的特別來賓有錦繡二重唱的秀琴、查馬克、家家、王宏恩,在特別挑出的6月6日星期六幸運日這天,聲音很有力量的歌手璽恩唱著泰雅歌謠”盡興的一天”、大家有幸聽到馬志翔導演開口唱歌、在大陸巡演腳受傷的張震嶽合唱”小星星”、特別從台東都蘭部落北上表演的弟弟妹妹們、同樣是拉千禧階級朋友們的嘹亮歌聲,還有真的很難看到全員到齊的圖騰樂團精彩演出。我們想和大家分享SUIMING在演唱會後的一些心情,謝謝支持【台灣好,夢想】的每一個人。 轉載自:http://lovelytaiwan.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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